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为强化学科建设,加快实现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建设的重点突破,学校决定实施“培育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立项建设,根据《关于公布2025—2029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的通知》(闽学位〔2025〕1号)要求,学校决定遴选5个相对实力较强的学科进行培育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学科建设点名单
序号 |
培育学科 |
项目所在学院 |
学科基础 |
1 |
电子信息 |
人工智能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
福建省硕士学位培育学科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工程) |
2 |
土木水利 |
智能建造学院 |
福建省硕士学位培育学科 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 |
3 |
数字经济 |
经济管理学院 |
福建省硕士学位培育学科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商务) 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 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 |
4 |
法学 |
法学院 |
福建省级一流专业(法学) 福建省特色专业(法学) |
5 |
美术与书法 |
艺术学院 |
福建省级一流专业(美术学) |
二、建设要求
(一)总体要求
列入立项建设的“培育硕士学位授权点”项目所在学院应结合自身学科实际,对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要求,对照《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查找差距和薄弱环节,凝练学科方向。在此基础上,针对申请增列硕士学位点存在的问题,按照《阳光学院培育硕士学位点学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制订三年(2025—2028年)的培育一级学科硕士点建设任务和实施计划,并填写《培育硕士学位点学科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3),聚焦硕士点申报指标差距与短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着重抓好学科带头人引进与培育;
2.凝练3—4个学科特色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团队,每个方向重点做好2—3名高水平学科方向带头人引进与培育;
3.构建科研平台,开展重点领域学术攻关;
4.产出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等标志性成果。
各培育学科项目所在学院需对《培育硕士学位点学科项目建设任务书》的各项建设内容进行认真论证。
(二)考核管理
1.建设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年度考核:建设期内每年12月底前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合科技处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专业硕士授权点学科建设培育动态调整的依据,并对考核优秀的建设点项目给予奖励(具体参见《阳光学院培育硕士学位点学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建设点将终止培育并调整新的培育建设点;
3.终期验收:2028年12月31日前学校将对各学院《培育硕士学位点学科项目建设任务书》的各项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对标《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开展学科建设项目综合验收评估。
三、经费支持
根据各培育学科项目的现有学科水平,以及所制定的《培育硕士学位点学科项目建设任务书》的质量,包括各项建设任务和各阶段年度建设目标等,确定各培育学科项目每年支持的建设经费(注:一般20万—35万元)。
(二)拨付方式
经费分年度拨付,2026-2028年度项目经费使用截止时间,以学校财务处当年各类报销单据受理截止时间为准。
(三)适用范围
项目经费专项用于所在学科研究团队软硬件条件建设,国内外学术交流,以及支持科研人员发表与本学科研究领域密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注:“B类”以上学术期刊)的部分版面费等,具体要求参见《阳光学院培育硕士学位点学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四、项目启动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培育硕士学位点学科项目建设任务书》进行评审论证,评审通过的培育硕士学位点学科项目,即下发建设经费,并启动建设。
五、材料提交
项目所在学院需按以下要求提交《培育硕士学位点学科项目建设任务书》:
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章后,于2026年1月15日12:00前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正德楼612室);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ygxyfgb@ygu.edu.cn),邮件主题统一标注“XX学院+XX学科硕士点培育任务书”。
联系人:李小龙,联系电话:18373134991(微信同号)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